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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机票票价

 

一、公务机票优惠政策

 问:公务机票优惠政策是什么?  

 购票人应当按照公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合理选择航班,在行程确定的情况下应当尽可能选择低价机票,而并非要求必须购买最低价机票。 

 公务机票优惠票价是在市场公布运价基础上实施二次优惠的票价。例如:北京-上海航线普通舱全价票舱位公布运价为1000元,购票人在购买此舱位的票价为1000*0.88,即购票人购买该舱位机票需支付880元;如果同一航班同时开放普通舱六折票舱位,公布票价则为600元,购票人在购买此舱位的票价为600*0.95,即购票人购买该舱位机票需支付570元。

 上述的公布运价并不包含航空公司向特定渠道定向发布的特价机票,对于此类特价机票,仍然属于公务机票范畴,购票人可以购买,但不再享受二次折扣优惠。仍然以上述航班为例,航空公司由于市场原因临时在特定购票渠道定向发布了300元的特价机票,购票人可以购买,但只能以300元价格成交。 

二、市场低价机票购买问题

 问:公务机票销售渠道以外的市场低价机票,购票人是否可以购买?  

 购票人在购买机票时,可能在公务机票销售渠道以外的其他机构(如:电商平台)查询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票价低于其公务机票票价。此类机票是个别代理人或平台商出于自身特殊营销策略,擅自更改航空公司发布的标准运价以及其退改签规则的行为,该类机票不包含在公务机票的范畴内。

 虽然财政部关于公务机票改革的补充文件中允许购买该类机票,但是文件中特别强调购票人注意购买此类客票的风险,例如:因购买此类机票而产生的超出航空公司标准退改签规则的退票费用、组合产品费用等,均由购票人自行承担,预算单位不得报销。

 由于该类机票跳出了正常公务机票的销售渠道,因此出具的《行程单》上也不存在查验单号码,报销环节也异于正常公务机票的报销程序,具体请参见“帮助中心--公务机票报销--没有机票查验号码如何报销”。 

三、市场机票与公务机票

 问:是否存在服务商处仅有市场机票而没有公务机票的情况?

 不存在。

 通过公务机票的优惠政策可以看出,公务机票的票价包含了市场上所有供应商航空公司销售渠道的正规票价。因此,国内航空公司航线中,除了非供应商航空公司的独飞航线外,不存在个别服务商代理人所描述的某一航班只有市场票价而没有公务票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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